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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壶兰计划”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6-02】 【作者:zhangmin】 【关闭窗口】

各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莆委人才〔20183号)精神,现将开展“壶兰计划”人才申报工作涉及教育部门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取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教师;

4.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每月1-3日集中收件。此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530日至64日。超过集中申报截止时间的,自动纳入下一个申报期。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4.申请人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的相关凭证,包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项目成果等。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入选国家、福建省以及莆田市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才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

5.在我县工作的有关凭证。如,单位工作任职证明,或“五险一金”任一项缴纳证明,或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等。

联系人:朱明荣   联系电话:8398230.

 

附件:《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

 

 

 

 

 

                                         仙游县教育局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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