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2018〕93号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19年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莆田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立德树人,加快内涵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优化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评价体系,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坚持普职平衡。关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广泛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 3.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公开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建立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的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改革,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地实施。 (三)采用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模式,试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和地点 1.凡有莆田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莆田户籍,但学籍在外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在2019年5月5日前将学籍转到我市初中学校,才可参加莆田2019年中考报名。 3.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现就读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至3月20日。错过报名的,可于2019年5月5日至10日进行补报。 (三)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特别要确保定向生、照顾录取对象、体育免考对象等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审核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存档。外市来莆务工随迁子女在莆就读初中(学籍在本市)的学生,与我市户籍子女参加中考中招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进行,其中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 (一)考试科目组织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体育考试项目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莆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内容的通知》(莆教〔2018〕75号)文件要求执行。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3天(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 3.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两所学校(含两所)以上的考生,具体实施办法以省考试院当年具体文件要求为准。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4.成绩呈现 ①考试成绩分值 文化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②录取投档分计算(投档分由以下四部分合计组成:文化分、体育分、奖励分、照顾分) 2019年中考:(1)文化科目根椐卷面得分按以下满分比例测算计入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50分,物理满分为90分,化学满分为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满分各为30分,生物、地理满分各为20分,文化课总分值700分;(2)体育满分30分;(3)每学科成绩折算计入总分遇小数点时,采用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 2020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50分,物理满分为100分,化学满分为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满分各为40分,生物、地理满分各为20分,文化课总分值740分;体育满分30分,总分770分。 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同时按A、B、C、D四个等级划等。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剩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剩余考生为D等级。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两个批次,各四个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招生。 (三)填报模式 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均依据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招生投档。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登陆莆田教育网中考中招栏目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填报的密码随机产生并发送到事先登记的学生家长手机上。家长或学生可以多次登陆填报修改或查询本人填报志愿的情况。 (四)补报志愿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市中招办组织在网上统一面向全市未投档考生进行补报,具体见各批次录取办法。 (一)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获取毕业资格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二是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三是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通过考核。投档总分居全市后5%考生(含5%同分考生)要参加并通过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补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二)证书发放 对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毕业证书,对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别、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投档总分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以及莆田第十三中学(莆田一中托管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第一轮投档在本县区招生,未招满的,可向全市未投档的考生进行补录。 所有高中学校原则上不能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2019年中考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5比例划定。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高中招生投档名单可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查询。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高一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学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 1.特长生录取办法 ①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②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③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三是体育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挡分必须达到我市2019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50%(含)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19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85%(含)以上。 2020年,体育特长生体育专业考生,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0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60%(含)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考生,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0年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90%(含)以上。 ④录取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各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⑤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项目清单须提前公布),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 2.统招生录取办法 ①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19年省一级达标校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进行降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3.定向生录取办法 ①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按各农村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农村学校。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2020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按一定比例下达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具体办法以2020年中考中招相关文件为准。 ②定向生资格 2019年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农村报考学校并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③定向生录取 2019年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考生的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上(含30分),7科学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2020年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降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统招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指标第一轮按下达给各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投档;如第一轮定向生投档有剩余名额的,统一收回并在全市其他初中学校有填报该省一级达标学校定向生志愿且未投档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该省一级达标学校的定向生名额仍有剩余,转为该校统招计划,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进行网上补报志愿,择优补录。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19年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保留“双选班”,取消 “出国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实行缴费确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普通高中学校,且在二、三级达标高中前招生录取,考生务必与家长沟通,慎重填报。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顺序,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县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原则上面向本辖区招生。特长生报名时间、测试、录取办法与省一级达标高中相同(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三)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上面向本辖区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县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 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由市中招办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结束后,未被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实行择优录取,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再实施网上报名补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2019年起,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自愿参加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取。
(七)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八、招生收费 各县区(管委会)招生办应根据闽价费〔2017〕3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 严禁各公办学校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赞助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物价部门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 九、实行阳光招生 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管理,确保《中考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位。要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确保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的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不正之风,防止各种舞弊行为,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十、五年生和往届生认定办法 (一)五年生 用五年时间完成初中学业后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考生。 (二)往届生 完成初中学业曾经参加过中考,经复读后再次报考的学生。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各县区委(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 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