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 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 现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本人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5日之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三、为方便各校审核考生的户籍是否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县招办从国家统计局网站下载并整理2018年仙游县的城乡划分代码,各校在进行户籍审核时应认真对照附件2《国家统计局2018年城乡划分代码(仙游县)》,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的,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四、学校应于2019年4月29-30日将①《2019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②《2019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③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学校验证签名并加盖公章)、④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学校验证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并上交县招考中心审核,同时将《2019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电子档发送到县招考中心邮箱xyzkzx@126.com。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应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进行公示。 五、关于户籍学籍的认定标准,请按照附件3《高校专项计划户籍学籍有关问题解答》中的要求执行。 附:1.《闽考院普〔2019〕7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2.《国家统计局2018年城乡划分代码(仙游县)》 3.《高校专项计划户籍学籍有关问题解答》
仙游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