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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认定为乡村学校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9-18】 【作者:xyyz】 【关闭窗口】
 

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职称评聘认定为乡村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人社局(人劳局):

根据《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和《莆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莆政办〔2016124号)以及《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认定为乡村学校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673号要求,各县区(管委会)认真盘查并认定所辖区域内的乡村学校。经研究,现将各县区(管委会)乡村学校予以确认公布,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评聘依据。

附: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乡村学校认定汇总表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828

抄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8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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