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一中2018年七年级剩余学位报名通知
我校七年级招生,经第一轮报名审核后,现尙余31个学位,根据《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2018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第六点: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 (一)剩余学位招生条件 第一种情况: 户籍关系于2017年12月31后迁入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符合第一种情况的对象,请于7月9日上午(8:00-11:30)凭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到仙游一中挺虎科学楼底层领表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如果9日上午仍未招满,请符合“第二种情况”的对象于7月9日下午(3:00-5:30)前来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第二种情况是: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整村搬迁或安置到鲤城街道范围内但未落户的,需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如果7月9日符合第一、第二种情况的对象仍未招满,请符合“第三种情况”的对象于7月10日上午(8:00-11:30)前来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第三种情况是: 父(母)持有鲤城街道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费证明(交满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以前);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剩余学位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的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 派位工作由仙游一中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及鲤城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于7月11日在仙游一中林德临综合大楼礼堂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二0一八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