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壶兰计划”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关于调整莆委发〔2017〕2号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通知》(莆委办〔2017〕81号)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莆委人才〔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壶兰计划”人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4月1日后来仙游县工作的人员; 2.2017年4月前就在仙游县企业工作的人员采用积分制(详见附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分表》),达到一定积分也可申请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 1.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的卫计专业应届(2017年、2018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分别给予36万元、60万元补助,引进5年后愿意继续留在我县累计服务期满10年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800-1000元。 2.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应届(2017年、2018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教师,购买首套房时给予3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1000元。 3.对“双一流”院校应届(2017年、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36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800元。应届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6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1000元。 4.对非“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2017年、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1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800元。应届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3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1000元。 (二)在民营企业工作 1.对“双一流”院校应届(2017年、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26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800元。应届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4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1000元。 2.对非“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2017年、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5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800元。应届博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房时给予1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再补助1000元。 (三)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购买首套房时给予5万元补助,另外每月给予1300元补助;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购买首套房时给予10万元补助,另外每月给予1500元补助。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购买首套房时给予5万元补助,另外每月给予800元补助。 (四) 2017年4月1日后来仙游工作非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每月分别给予800、1000元补助。 (五) 对于企业现有引进的人才或是来仙游创办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主要是指不受2017年4月1日以来这个时间限制的),主要采用积分制。积分达85分认定为第三类人才,积分达75分认定为第四类人才,积分达65分认定为第五类人才。各类人才可以享受每月800-2000元不等相应补助。 (六)符合人才申报政策其他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18年5月25日至6月25日。超过申报时间的,自动纳入下一个申报期。 四、申报流程 各类高层次人才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表格下载”(www.putian.gov.cn)、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www.ptzzb.gov.cn)和“一线仙游”微信公众平台等下载表格进行填写,提供资质、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中共仙游县委人才办(中共仙游县委组织部内)核实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594-82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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