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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申报临退休人员信息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3-15】 【作者:xyyz】 【关闭窗口】
 

各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到达退休年龄(含经批准适当延长退休的人员)的当月后停止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单位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为保证退休教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学校应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要求临退教职工按时准确上报出生日期。各学校务必于教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前三年,将《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上报县机关社保中心,由县机关社保中心到局档案室查档落实后反馈给上报学校。学校或教职工本人对经县机关社保中心认定的出生日期及工作简历有异议的,由学校派人调查或由本人提供依据材料后,报县机关社保中心核实认定。各学校应根据县机关社保中心认定的出生日期,在教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将退休(职)材料上报局人事股。从文件接收、文件传达、教职工本人上报出生日期、学校上报退休所需材料、单位办理申领手续的流程中,各流程段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各流程衔接有序,不得脱钩。若由于延迟办理退休而导致退休教职工不能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由脱钩流程段人员负责。

     由于本次为首次申报,各学校应将2018年至2020年临退人员的《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于本月内送交县机关社保中心。以后每年的12月份将三年后临退人员的《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送交县机关社保中心,即201812月报送2021年临退人员的《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201912月报送2022年临退人员的《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依此类推。

    附:《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

仙游县教育局    

2018312  


退休(职)教职工工作简历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职务(职称)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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