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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中关于拆除危房的要求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3-13】 【作者:xyyz】 【关闭窗口】
 

各拆迁公司:

根据上级布置精神,为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安全,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需要,经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学校所拆除的有关建筑物进行估价,认定我校1#教工宿舍(黑楼),四层砖混结构,861平方米1989年修建,账面价值20.7万元,拆除净残值为200元;2#教工宿舍(白楼),四层砖混结构,948平方米,1983年修建,账面价值10.6万元,拆除净残值为200元;以上建筑物,拆除净残值合计为400元,请求拆除。为保证省示范性高中建设的需要。经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批准,由学校自行组织招标。现就拆除事项及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       所拆除的建筑的地面、均以该建筑物室内±0.00以上为准,该地面以上以投标日现存的所有物资归拆除人所有。

二.       拆除要求:

1.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出具原件查验。

2.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一份。(法人代表签章)

3.投标队伍须交押金10000元,无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待验收合格后按实扣除后,余额退回拆除队伍。

三.       拆除期限:自中标即日起7日内完工,逾期每日按1000元处罚作违约金。

四.       拆除队伍拆除的±0.00以上的残渣必须外运,并由拆除队伍自行处置,若清理不干净不予验收,并在押金中扣除余渣外运的金额,余额退回拆除队伍。因学校系公共场所,拆除期间拆除队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拆除的建筑物四周进行封蔽拆除,保证安全施工,拆除期间安全问题由拆除队伍负全责,概与学校无关。

               

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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