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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游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2-02】 【作者:xyyz】 【关闭窗口】
 

各乡镇党委、各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也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826号)及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闽委办发〔201548号)精神和市委、县委有关要求,对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基层组织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谈心谈话对象

各党组织要把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至少2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日常,当好表率。要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要做到打开天窗说亮话,推心置腹交真情,敞开心扉剖思想,开诚布公严批评。

二、谈心谈话形式

1.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要按照干管权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可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方式进行。

2.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底的组织生活会前,可结合“主题党日”统一安排开展,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安排约谈。当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时,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及时进行提醒、诫勉谈话,早提醒、早纠正、早解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班子成员及党员相互间要注重发现问题,带头及时处理,抓早抓小。

3.谈心谈话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及党支部内进行。如涉及共性问题谈话时,要进行集体谈话或座谈。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心谈话。

4.党员也可以向党组织申请或要求谈心谈话。遇到工作、学习、生活、家庭方面的问题,或其他需要向党组织反映的问题时,党员可以主动向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乃至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申请(要求)谈话。相关负责同志应及时安排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要落实“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坚持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清事例、说开纠结要求,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困惑及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或建议,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了解情况。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及家庭等各方面情况,对了解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充分体现党内的关心关爱。

3.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需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要敢于直言,明确观点,认真指出,真诚交流。

4.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认识问题、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提醒并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做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5.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谈心谈话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5.与人为善原则。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的倾向。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谈心谈话要求

要提高党内谈心谈话的质量与水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

1.在班子成员、下属党组织书记出现以下8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1)工作变动,主要是指在离任、退休或岗位发生变化、调整等情况必谈;(2)提拔任用,主要是指在职务晋升、新转任领导岗位或列入后备干部时必谈;(3)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4)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等方面不得力,在推进重点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5)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6)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碰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7)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漫时必谈;(8)矛盾分歧,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2.在普通党员出现以下6种情况时,基层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1)先锋作用缺乏,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把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2)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认真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不足时必谈;(3)党员意识不强,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组织活动不能认真及时参加,党费无法自觉、按时、足额交纳,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4)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村规民约行为,群众反映强烈,受到批评、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5)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6)获得表彰嘉奖,党员立足平凡岗位做出突出贡献,或因生活中的好人好事而获得表彰嘉奖时必谈。

思想教育要重在实效,注重党性和道德教育,见人见事见思想,坚定基层党员的理想信念,不搞假大空。在谈话时,谈话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在保护好谈话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形成谈话基本情况书面报告,并及时将不宜书面记载的其他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六、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内谈心谈话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前提,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要及时对下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2.细化制度,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单位谈心谈话具体方案,细化要求,精心抓好组织实施,把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到位。要将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初的党组织工作计划,确定谈话时间和谈话人,抓好进度的落实,避免出现年底扎堆谈话、“赶任务”的状况。

3.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基层党(工)委要及时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情况开展督查,发掘和总结开展谈心谈话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交流,并适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县委组织部将把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4.建档立册,确保成效。基层党组织在谈心谈话工作开展前要做好计划,对工作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基层党(工)委负责对谈心谈话的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或问题,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党支部应将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建立表册,存档备查。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情况作为年终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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