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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中校本课程开发规章制度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8-01】 【作者:xyyz】 【关闭窗口】
 

仙游一中校本课程开发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

1学校校本课程领导小组(核心机构):

  长:黄桂福

副组长:林秋华  刘元顺  李冬梅  黄建煌

  员:郑名烜  何泉清  陈元佳  林庆强  郑志坤  孙桥敏  李新岳  陈炳忠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课程的主要决定者和责任人,在课程管理中的任务是坚持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严肃性,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

主要职能是:构思并制订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好指导、决策、审查和评估等工作,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审议学校课程开发过程中的重大决策。

2.学校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简称“审委会”,下同)

  长:黄桂福

副组长:林秋华

  员:郑名烜  何泉清  郑志坤  孙桥敏  学生代表1人、家长委员会代表1人、社区相关人员1

主要职能是:根据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的标准制订《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与督导其实施情况;指导教师制定校本课程实施计划;考核审议课程的申报;评价课程的开发方案;定期召开课程开发试验工作研讨会;组织和管理校本课程的实施;校本课程档案盒管理;课程评价;教师评价等。

3教务处(执行机构):

主要是制定好常年及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执行、评估全校校本课程的教学工作;落实各项课程管理措施。

4.教研室(研究机构):

组织教师进行校本课程的理论学习以及提供专业咨询;调查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面性、普遍性的实际情况;指导督促各科组实施课程开发,并联系各科组教师之间的合作;深入校本课程实施课堂,指导开课、听课、评课工作,和实施教师一起研究情况,帮助他们及时总结;及时反映课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教师的教学需求;提供教改信息,定期出好教研动态,做好校本课程实施的经验或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5.总务处(保障机构):

要向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保障。加强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校园网、教师电子备课室、学生电子阅览室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各种教学设备。设立课程管理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课程实施与开发、教师培训、设备配置与对外交流等方面。

二、校本课程开发流程图:

学校建立领导机构(下设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

进行资源调查,并确定课程框架(审委会)

申报课题并进行论证(教研室)

对课程计划进行初审,并初步确定课题(审委会)

师资培训(教研室)

通过初审的教师收集资料以初步确定教学内容

教师在学生中进行短

期实验确定组织形式

教师撰写课程计划,并上报委员会审批

对课程计划进行复审,并做综合分析(审委会)

撰写《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形成制度,并申请上级审批(审委会)

教师正式编写教学内容

管理监控(审委会)

教师开题,学生选择

教师进行正常教学

对校本课程及其开发实施者进行评价(审委会)

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

教师总结报告教学过程

教师整理档案盒并上交审委会

 

 

 

 

补充:在校本课程基础上,可申请开发校本教材。

1.申请开发校本教材所需材料包括:课程实施档案盒、《课程纲要》、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等。

2《课程纲要》是该校本课程长期实验研究及改进的反映。须写明主讲教师、教学材料、课程类型、授课时间和授课对象等及课程实施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课程目标的陈述

②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

③课程实施(包括方法、组织形式、课时安排、场地、设备、班级规模等。)

④课程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涉及评定方式、记分方式、成绩来源等。)

3一经审委会审议通过,将在全校范围内推广试用,定期考核检测,并记录推广情况与效果。

4.经过推广试用,效果良好者,可由学校校本课程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正式出版。

三、课程计划的申报与审批制度:

1.课程的申报:

1)凡本校在职教师,均可申报校本课程。

2)每学期提前四周向审委会申报新开发的校本课程。

承担校本课程的教师必须填写《校本课程申报表》(包括主讲教师、授课时间和授课对象、课程类型、教学目的、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报审委会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的教师,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建议、地区需求和社会需求、社区和学校教育资源的状况、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学生的学习能力、学校的优势、家长对学校开发课程的愿望和建议等方面,在规定日期内,将《课程计划》(包括课程开发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评价方案。)报审委会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即开展课程的实施和研究工作。

2课程的审评:

1)每学期提前三周审委会对教师的申报进行综合审评。

2)对符合学校、教师、学生实际情况,有利于学生、学校发展的课题予以批准。

3)评审一般分初审和复审两步进行,初审合格方可进入复审程序,复审时必须进行答辩,课题申请人必须出席答辩。

4)凡通过审批的课程必须由课程审委会公布。

四、课程实施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向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保障。

1)加强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校园网、教师电子备课室、学生电子阅览室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各种教学设备。

2)设立课程管理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课程实施与开发、教师培训、设备配置与对外交流等方面。

2不能用国家课程挤占校本课程的课时,也不能将校本课程变为国家规定的文化课程的延伸和补充,要保证实施教师的研究时间和空间,并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3校本课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学习活动的自主性、探索性、创新性;学习方式的活动性、实践性、综合性;教学过程的情境性、合作性、建构性;教授方式的灵活性、针对性、创造性。

4加强校本课程及教辅材料、学具等设施的开发与管理,建立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制度。

5.审委会每学期召开一次课程开发试验工作研讨会。各科教师向审委会准确、真实反馈本阶段学生和教师的工作信息,参与研究实施工作的调整,调整意见后要及时反馈到教学工作中去。

6.加强课程档案建设,对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所有资料搜集整理好,每科教师发放一个档案盒, 档案盒内容包括:《选修课教案》、《校本选修课成绩评价表》、《学生考核材料》,学段结束后上交审委会。

五、教师岗位职责及激励制度:

学校将校本课程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对教师的业绩考核,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教师的表现情况将纳入评优、评先等考核中。教师开发出的校本课程的成果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等条件。

仙游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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