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亲爱的全体师生员工:
鉴于我县疫情形势严峻和复杂,为了有效阻断疫情蔓延,请全体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如有与涉疫人员共同居住或接触的,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同时上报学校,班主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规定,不按照县防疫指挥部要求,不如实登记信息,不如实报告行踪,不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观察等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仙游一中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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