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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申报2020年一级教师职务材料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2-11】 【作者:zhangmin】 【关闭窗口】

 

关于报送申报2020

一级教师职务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进修学校: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2069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认定为乡村学校的通知》(莆教人【201765号)文件规定和《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的评价标准。截止到2020930,各校若有空缺的一级岗位数,进行推荐申报。现将报送2020年一级教师职务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和要求     

1.任职年限及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20831日。

2. 实行教师职务评聘结合。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严格实行师德失范“零容忍”。

3.20161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学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仍按每学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 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继续教育证书无需提供。

4.学生满意率只提供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

5.提供近5学年年度考核表原件(班主任工作、教学业绩或成果不在近五年的须加送对应年限考核表,产假提供出生证明)。支、挂教的须提供教育局的文件或函。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填写内容为任现职以来,由学校(单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视同班主任工作)证明及教学工作量证明,证明须与原始档案记载一致(涂改需加盖学校校对章,否则无效)。视同班主任工作:中层以上干部、团委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及少先大队总辅导员需提供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需提供对应年限津贴证明(加盖校财务印章、校长签字);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此表格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7.公开课、论文发表和课题的时间(年、月、日),考核表须记载且要一致。

8. 学校要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必须将有关文件和空缺岗位数在学校公告栏公布。严格把关教师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并附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报告。申报学校(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9.提供《目录清单》1-3原件(另装袋)。

10.复印件(代表作除外)须经办人、校长签字,用《莆田市的目录清单》作封面,将《目录清单》中的“111”点材料用活动夹夹起。

11.其他论文成果送复印件(封面、目录、本人文章)。

12.《简明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申报表》和《评审表》用A3打印。三表中的任教学科须填写学段:如小学语文或学前教育。

13.各校严格按“表样”填写《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2(用Excel制表,附电子版)。

14.申报对象守纪情况证明由学校统一开具。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20年开始,申报材料统一由各校职称经办人审核并按莆田市的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好后报送(材料一次性送齐,不再补送)。

报送材料时间:202012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 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有关学校应将评审文件及时向教师公开,认真学习并组织教师申报。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规范程序,做好职评的推荐申报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2.有关学校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登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 sapprft.gov.cn/)确认申报人员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本专业、本学科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

                             

仙游县教育局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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