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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实施方案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7-23】 【作者:zhangmin】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着力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中共仙游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实功培元、实效培优”工程的实施意见(仙委组综〔2020〕11号)和《仙游县教育系统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实施方案》(仙教委〔2020〕2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常态化教育,紧扣“一个目标”“五抓五统筹、五线一关键”全县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全面推行党员实行初心指数管理,优化完善党员考评管理办法,以此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1.党支部管理对象为仙游一中各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三、初心指数

党员“初心指数”由坚守初心常怀初心(自评和互评)和践行初心(组织评)等三个部分构成。坚守初心30分,主要自评互评牢记入党初心、入党誓词、先锋承诺等情况;常怀初心30分,主要自评互评履行党员义务、严守纪律规矩、党员作用发挥等情况;践行初心40分,主要由党支部进行总体评价。初心指数以一年为周期,初心指数80分及以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指数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积分程序

党员“初心指数”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制定考评细则。党支部参照《党员“初心指数”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科学合理设置“坚守初心”、“常怀初心”项目评分、扣分、加分标准。

2.党员申报积分。党员每季度向支部申报一次,并由党员自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党员“初心指数”积分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支部申请“初心指数”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初心指数积分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党员向支部申请“初心指数”积分时,积分记录员受理党员初心指数积分申请。积分记录员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3.支部进行初评。每季度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对“坚守初心”、“常怀初心”项目进行互评,填写《“初心指数”党员互评表》(附件3)。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议,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对党员的“践行初心”项目进行总体评价,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初心指数并填入《党员“初心指数”积分申请表》(附件2),积分记录员及时对党员季度初心指数进行登记,填写《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工作台帐》(附件4)(“坚守初心”项目总分30分:党员自评占50%,党员互评占50%、“常怀初心”项目总分30分:党员自评占50%,党员互评占50%、“践行初心”项目总分40分。)并通过季度党员大会讨论确认。

4.公示季度积分。党支部将党员季度初心指数”情况进行公示《党员“初心指数”季度公示表》(附件5),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初心指数”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5.党员大会评定。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初心指数”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初心指数”,并填写《党员“初心指数”备案汇总表》(附件6)。

6.汇总备案。初心指数以一年为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后,党支部积分记录员将每名党员的初心指数”进行汇总,计算出党员年度“初心指数”(即党员年度“初心指数”=党员季度“初心指数”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初心指数”备案汇总表》(附件6)报党委备案,党委对党支部党员年度初心指数”进行审核,并上报局党委

五、结果运用

1.党员的年度初心指数”,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年度“初心指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不超过党员数15%),可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为“党员之星”。年度“初心指数”在70—79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初心指数”在60分—69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年度“初心指数”低于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2.对被评为优秀等次(“党员之星”)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学校将逐步建立有效机制,对优秀党员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3.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若为预备党员的,可适当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并按照要求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备案。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仙游一中党委“初心指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黄桂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的六位党委成员担任,成员由各支部支委担任,加强对初心指数工作的领导。各党支部根据本方案,把开展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2.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初心指数”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坚守初心、常怀初心、践行初心、加分、减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初心指数”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3.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公示栏、党员大会等,定期公开党员“初心指数”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初心指数”管理,清楚个人初心指数情况、清楚个人初心指数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初心指数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本方案自2020年81日起正式实施

 

: 1.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申请表》

       3.仙游一中“初心指数”党员互评表》

       4.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工作台帐》

       5.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季度公示表》

       6.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备案汇总表》

 

中共仙游第一中学委员会

0二0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积分项目 细则
坚守初心(30分)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10分)
2.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牢记入党初心、入党誓词,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10分)
常怀初心(30分) 4.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按规定 缴纳党费,积极参与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活动。(8分)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等。(8分)
6.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带头参加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结对挂钩帮扶“贫困生”、“学困生”,帮助联系“贫困生”、“学困生”解决实际困难。(3分)
7.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 美德、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牢固树立正确人生观,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 关系。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3分)
8.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以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廉洁从教,完成工作任务;热爱教育工作,奉献教育事业,脚踏实地,持之以恒,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4分)
9.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爱岗敬业、履职尽费,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心工作,带头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勇挑重想,忠实成行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积极参与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4分)
践行初心(40分) 由党支部对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加分项   (分值不设上限) 1.获得党内外各类表彰、行业先进个人或专项竞赛荣誉的,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加4分;受到市级表彰,加3分;受到县级表彰,加2分;受到乡镇级表彰,加1分;受到学校支部表彰,加0.5分。
2.在突发事件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冲锋在前的,表现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
4.有重大发明、专著论述、科研成果、文艺作品、工作经验等。
减分项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一致的言论,每次扣 5 分; 在群众中或媒体上发表和扩散有损党的形象的传言、传闻、段子等,每次扣 3 分;在群众中发表和散布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每次扣 1 分。
2.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推躲、庸懒散浮拖和吃拿卡要现象等,被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举报属实的,每次扣 2 分; 2.不按要求参加“结对帮扶”等工作, 每次扣 1 分。3.不按要求到社区“双报到”,扣 2 分;报到后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少 1 次扣 1 分。
3.纪律规矩不严明: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每次扣 1 分;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建活动,每次扣 1 分;不完成支部安排的任务(如,学习强国学习日积分没达到35分等),每次扣 1 分;不遵守上班、开会、调研、外出等工作纪律,被投诉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1分。被明察暗访发现或被通报曝光的:县级每次扣1分,市级每次扣2分,省级扣5分,省级以上扣10分;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2 分; 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的,每次 扣 2 分。
4.道德行为不端正:在工作履职和社会交往中不守诚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有生活作风问题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2分;家庭或邻里不和谐,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扣1分。
5.工作履职不认真:对上级部署的工作、集体决定的事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落实不完成的,每次扣 1 分;因自己的原因误时,误事,影响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或评先评优的每次扣3分; 因工作履职不力,工作完成不好受到批评的:单位点名批评每次扣 1 分,县级点名批评每次扣 2 分,市级点名批评每次扣 3 分,市级以上点名批评每次扣5分。
一票否决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受到法律制裁的。



附件2: 

                   年第   季度党员“初心指数”积分申请表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度工作情况

 

自我评分                     

坚守初心30分)

常怀初心30分)

加分  

减分

 

 

 

 

加分原因

 

减分原因

 

党支部审核意见

 

践行初心40分)

 

 

党支部名称(盖章): 


附件3:
仙游一中“初心指数”党员互评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党员姓名 坚守初心(30分)

常怀初心(30分)



附件4:

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管理工作台帐
      季度)
党支部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党员姓名 姓别 出生年月 职务 “初心指数”积分值
坚守初心 常怀初心 践行初心 加分 减分 合计 一票否决情况


附件5:

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季度公示表
    季度)
党支部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党员姓名 姓别 出生年月 职务 “初心指数”积分值
坚守初心 常怀初心 践行初心 加分 减分 一票否决情况 合计

附件6:

仙游一中党员“初心指数”备案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党员姓名 姓别 出生年月 职务 “初心指数”结构 年度 一票否决情况 民主评议情况
坚守初心 常怀初心 践行初心 加分 减分 总积分 “党员之星”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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