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法人须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投标单位法人的年龄须在60周岁之内,本市户籍,身体健康。
5、投标单位法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2) 莆田市当地户籍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单位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 交纳竞标保证金壹万元(开标现场验钞)(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公章);(如法人本人参加,可不提供本材料)。
6、投标方须在2020年8月14日下午5时前持以上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中标者不退,壹万元保证金可直接转帐至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户头作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方开标后如数退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至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开户行:建行仙游支行;账号:35001636307050001392。
三、对中标单位的职责要求:详见附件
四、竞投办法
1、本次现场报价会采用有底价的暗标书面报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竞标者将招投标价以书面的形式书写工整同招投标材料装在密封袋里,密封后在封口加盖公司公章。
2、开标时由学校招投标主持人和竞标者当场查验密封袋并逐一公布各报价人的报价,产生第一轮的最高报价。若最高价数据相同超过一家,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者。
3、意向承租人填写报价单时,报价不低于起价,如果低于起价则该标为无效作废。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4、中标后,中标人须当场与学校签订《租赁承包中标确认书》;
5、竞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其它竞投人的正常竞投和竞投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学校招投标中心有权当场取消其竞投资格。竞投人如有串通行为,学校招投标中心有权宣布竞投无效。竞投人不得在招投会会场喧哗。
五、竞投事项
1、本次竞投标的物是以现状招租,中标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改造。
2、履约保证金:五万元,合同期满后按照原额退还中标者。
3、租期为壹年,每年租金起投价为伍拾万元。
六、合同签订及承包款
1、竞标人中标后,当场与学校签订《租赁承包确认书》中标公示三天并于公示后三天内,即2020年8月18日前与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签订《租赁承包合同书》。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缴交承包款(中标价),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中标人不按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承包合同书》的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本竞投须知的解释权归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所有。
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2020年7月26日
《竞投须知》附件
------对中标单位的职责要求
1、投标中标者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承包者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和《莆田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手册》,所承租的服务部只能依法经营文具、小百货、合格食品(出售食品必须是定型包装类而且有QS或SC包装标志,不得出售现场在小卖部内部加工的自制食品)。
2、同时对所售食品实行准入制度(所售食品需提前上报校总务处,经批准后方可上架出售)。不得向学生售卖烟酒、扑克,不得出售“三无”食品;不得出售瓜子、口香糖、带壳花生、不得出售现场加工类及凉菜食品和伪劣商品。面包、蛋糕类食品只能是由证件齐全的公司或者厂家供货。
3、出售的所有物品必须都能追溯货源,要一品一码输入,做好进出货台账。
4、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游戏机、录像厅(室)、台球室等娱乐场所,否则合同终止,承包款不予退还。中标方要做好超市周围的卫生工作,有义务随时清理超市周围的食品包装等垃圾,对超市前台阶及台阶前的主校路卫生要及时维护。卫生工作不力的,经双方认定后,一次扣中标方违约金200元。
5、中标者要按学校要求时间规范经营。 上课期间和自修期间必须禁止营业,否则合同终止。
6、中标者必须自行负责提供货架、冰柜等服务部所需设备。中标者如需在服务部装修,需将装修计划上报招标者,经招标者同意后方可施工。一切装修费用由中标者自理。中标者在承包经营期间,在没有经过学校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对建筑物进行改造,否则合同终止。
7、中标者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自觉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使用的水、电费价格按同期供电、供水公司对本校收取的标准执行。电费水费由承包方全额承担,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期交纳清楚,逾期交纳,学校按银行的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8、中标者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如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健康证)。并且承担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涉及公安、工商、税务、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由此导致学校受行政处罚和其他经济损失的,均由中标方承担。
9、中标者在承包期内不得转租承包,学校若发现超市中标方有转包行为,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退承包金。中标方承包期结束,要按期搬出校园,清空超市,如期向学校移交公物,学校不承接任何剩余商品,每迟搬一天按2000元/天扣款。
10、学校食堂的开饭时间与超市中标方无关,由学校根据每天的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以上涉及到的罚款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学校开具罚单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中标方在经营期间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与所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12、中标者在承包期内应该负责对经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承租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承租方应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的人员在学校范围内,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费用由中标者承担。
13、如果在合同经营期间发生违法经营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或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承包者应该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在经营期间因为证件不齐全被相关部门查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者负责。
14、承租方如有下列违约事项,学校亦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经医院确诊及卫生防疫部门确认,因承租方过错造成师生食物中毒;(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业的或者在学校规定非营业时间及营业地点进行营业的;(3)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营,经学校书面通知5天内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15、承租方要定期向校方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征求校方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了解师生对服务部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配合学校及上级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做到师生及家长的满意度在80%以上,力争做到100%。
16、承租人如中途终止合约,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按经营时间办理管理费用结算,履约金不予退还。
17、若因上级要求或政策变动而导致某些种类物品禁售或停止营业,则须无条件接受。因学校接受检查等需要临时关闭的要配合学校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