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 录取批次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由于福建省教育厅对民办高中创建达标标准要求有所调整,福建省教育厅在2020年3月确认了我市公办学校莆田第九中学、莆田第十一中学、莆田第二十五中学为省二级达标高中学校,民办学校莆田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仙游县私立第一中学、仙游县现代中学暂缓确认。为了保持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研究,《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莆教〔2019〕59号)中,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调整。 一、提前批次:五年制师范类高职院校(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档); 二、第一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照直通班(面向莆田华侨中学初高中衔接实验班招生)、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实行面向全市招生录取,其中特长生按照平行志愿招收录取,其他按照顺序志愿招收录取。 三、第二批次: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顺序志愿方式招生录取。 四、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照特长生、统招生顺序实行县(区)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招生录取。 五、第四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照特长生、统招生顺序实行县(区)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招生录取。 六、第五批次:未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县(区)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招生录取。 七、第六批次:五年制普通高职招生录取。 八、第七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莆田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印发 |